第003章 晴天霹雳,裤衩一声(1/5)
2005年7月15日晚,北平,雷雨交加。
东二环与金宝街的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四车连环追尾事故。
交警经过现场的勘察,认定事故责任人是奔驰CLK2004款跑车的车主——樊致远!
更震惊的是,交警发现樊致远是醉酒状态,通过检测,他体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严重超标。
次日下午4时15分,樊致远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易桥赶紧找来了律师,醉驾案的辩护律师,在事后将工作过程做出介绍:虽然从律师的角度看,签署血样传递过程中因存在程序瑕疵,律师认为可提出证据采用方面的辩护,但樊致远本人放弃了诉讼,判决结果也是“顶格量刑”。
侦查起诉乃至审判,完全是按照“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进行的。
2005年7月23日下午,樊致远醉驾案在BJ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最终,樊致远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
在庭审过程中,樊致远态度较好,完全认罪,他还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悲催的小樊同学,驾照才刚刚拿到手,为此特意买了一辆新款跑车犒劳自己,结果就出事了,所以做人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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