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1/5)
“平”是阳城县狱掾yuàn,专门负责法律的解答和执行,相当于后世县人民法院的法庭庭长。其人原本是同郡新蔡县一文吏,因通律令办事干练而一路擢升,刚刚被任命为阳城县狱掾。今日,便是他来履职的第一天。
本来马车在路上行驶顺畅,眼看着县城在望,可以好生休息一番,却不料在一处交叉路口被人群挡住了去路。
感受到身下的车子微微一顿,忽然停了下来,坐在车内的平放下手中的竹简,皱眉问道:“木,何事停车?”
被称作木的随行仆役立刻禀报道:“主公,前边有黔首聚众,挡住了大路,俺这就将其驱散!”
“慢着!”平沉声道:“毋扰百姓,且问清缘由罢了······”
“诺!”木领命,小跑着进入人群中,不一会儿便打听了个十之五六,回来如实禀报。
听自家仆役木说完,平皱了下眉头,道:“失牛乃是大案,本吏不能视而不顾。”说罢,他挥了挥手道:“木,请百姓让开一条道路,本吏要亲自过问此案!”
等平的车驾缓慢走到人群中间的时候,就正好看见了张鹏与鸮剑拔弩张的模样,千钧一发之际,平大喝一声,总算及时阻止了一场官民械斗。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