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侨汇券(1/5)
忙一月刊编辑工作时,林晓光一直等着钟文璋的消息。
直到一月刊顺利发行,快到小年,粤州那边发来电报,版权出售的事情才敲定,是的,粤州,不是香港。
“事已定,一册十五元,已汇款。”
电报上寥寥这十一个字,林晓光看到后,怔了一怔,抬起头,看向旁边邮电局的办事员,朝他微微一笑,说道:“谢谢!”
对方有些不解,点头一笑,随即偏过头去,忙其他的事。
林晓光走出邮电局,心中大喜。
这次香港商业电台购买《英雄志》电台广播版权,他们是这样的打算的,文哥回香港作为全权代理,与对方进行谈判,不过不是谈这一整本,而是二十二册,每册近十五万字。
整本全部出售版权,因为商报目前还在连载,暂时只卖五册。
香港商业电台答应了,一册一万五千港元,没错,就是一万五,五册总计七万五千港元。
这是他俩的约定,为了避免多生事端,电报上写的是“十五元”,后面“已汇款”三个汉字,代表十五后面三个零,如果四个汉字就是四个零,“元”的意思就是港元,“块”或者“圆”的意思就是人民币,所以就是一册一万五千港元。
从香港汇款过来,国内官方汇率,他身价多出一万五千人民币。
光有电报,但是钱还没过来,他只能继续等。
这一等就是三天,三天后他才收到汇款单,签好回单交给邮局,然后才去银行取钱。
如果说以前,一次取一万多,他还不敢,怕引起银行注意,现在国家改革开放,问题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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