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温柔和尚王复明,落魄公子刘郁白(1/5)
转眼一年过去,如今的陈百经,已经是一名香港警察,在中环警察司史密夫的手下工作。
电影中,史密夫的扮演者是曾志伟,长期保持着笑眯眯但有很威严的神情。他虽然为英港总督办事,却在关键时刻帮助了电影里的诸多豪杰,算是一个有血性的中国人,这一点,让陈百经对其很是尊重。
“百经,你又去找那个乞丐!喝酒去不去?”
傍晚,陈百经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打算离开,被史密夫叫住。
陈百经站直了身体,笑着说:“Sir你知道我不喝酒的。”
史密夫笑容不减,他微微扬着头,很是认真地看了看陈百经:“哈哈哈,不喝酒,怎么跟上面的老板打交道?上一次码头工人闹事,你处理得很好,看得出,老板很欣赏你,这次酒会,老板指明要让我带着你,你不去,不太好啊。”
老板,指的是总督。
时年正是日不落帝国的壮年,所谓的总督,实际上就是一个地方的最高负责人,权力非常大,又有强大的英国海军做后盾,走到哪里都很神气。
史密夫能以一介华人身份成为香港警界的二把手,要说没有些手段,陈百经是不信的。
他的话令陈百经有些不安,陈百经弄不懂他说这句话的意思。
表面上看,这是在点拨他,让他把握机会,得到大老板的赏识,往上爬。可是,在陈百经和大老板之间,还隔着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史密夫——史密夫真的会希望他参加酒会?也许这句话不过是一种试探罢了。
“都是Sir指挥的好,我就是负责冲锋陷阵罢了,充其量是个小兵。听说酒会上规矩很多,我这种粗人去了,难免被人耻笑,反而是丢了长官的脸。而且,Sir你吩咐我调查的事,刚刚落了针,我实在不愿去什么酒会。”
针,指的是卧底。落针,是警界成功安插卧底的一种暗语。
陈百经在这个野蛮与文明交织的世界生存了一年,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
这番说法,一是不居功;二是表明立场,自己仍只是听史密夫的话;三则是为自己不出现找了个理由,如果大老板真的赏识自己,史密夫也能以“忙于工作”解释。
史密夫听了,仍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他说话是公鸭嗓:
“行啦,去吧去吧,晚上十一点,你来接我,记得给我带点臭豆腐,上次你买的那种。”
“Yes 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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