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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大生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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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靠在枣红马身上喝酒的时候,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政治生态不同了,自己办事的方式也要要变一下。

以前,瞒上不瞒下,是云初经历过的政治生态,现在,人家连抢劫,偷盗,违规这种事都不瞒着皇帝,云初以前积攒的某些经验就用不上了。

娜哈在枣红马的背上蛆一样的蛄蛹烦躁了,就顺便骑坐在云初的脖子上。

云初有些无奈,回到长安之后,像她这么大的女孩子正是该学习认字跟学女红的时候,就她这个比男孩子还要男孩子的脾性,如何能坐得住哟。

老猴子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可是呢,自从进了玉门关,丁大有跟老猴子这群胡商的协议就等于完成了。

丁大有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他堂堂的折冲府都尉跟一群不值钱的胡人混在一起,就早早打发老猴子他们离开了。

云初总觉得离开丁大有之后,老猴子他们好像也挺开心的,片刻都没有在玉门关逗留,骑上骆驼就朝长安走了。

看着把脸贴在哥哥脸上胡乱蹭的娜哈,云初第一次发现自己从西域带回来了一个祸害。

这孩子皮肤不够白,关屋子里的养养可能就好了,这孩子不喜欢干净,这也不要紧,以后多找两个嬷嬷照顾她卫生就好了,这孩子喜欢胡乱吃东西……这也不要紧,了不起以后自己经常下厨就是了。

……就是让她穿唐人女孩穿的那种步奏繁琐的衣服,以及念书,写字,女红,这些会很难。

再加上她的外貌,想要在大唐找一个好夫婿应该非常的难。

唐人喜欢胡姬,而不是喜欢有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婆,这一点人家分的清清楚楚的。

云初的烦恼没有经历多长时间,就被丁大有喊去分赃了。

人家的货物多,人手也多,所以准备把这些货物统统带去长安交给皇帝赚取最大程度的利润。

云初的货物少,大多数又是金子,再就是几十头骆驼,丁大有体恤他,给他分的也是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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